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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开安委〔2017〕3号)文件精神,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 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芹阳办事处“安全生产月” 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主任谢美雄任组长,姚楚君、何旭辉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玉燕、芮晶、徐建春、余有松、汪相荣、郑宏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站。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督促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步骤和要求,做好各项活动的督查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培训活动。(
组织办事处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培训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正确方向。
责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6月中旬)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6月中旬,参与宣传咨询活动,积极为群众宣讲安全常识,咨询安全问题。发放一批寓教于乐、贴近百姓的安全文化宣传用品,开展安全体验互动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安监站、村(居)委会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