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安监管〔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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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安监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简称“三场所三企业”,无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现将省安监局制定的《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与11月30日前将“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方案的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报送县安监局监管科。联系人余玲,联系电话626135.
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0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17〕2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属和中央在浙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简称“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制定《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办〔2017〕19号)等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现制定《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强力推进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整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各地各单位务必要在往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查漏补缺,着眼长效治理,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放机制。
(一)金属冶炼企业。
1.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详见附件1)界定辖区内的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6号)和新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相关证照不全的或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且无法彻底整改的,依法采取停产关闭等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可以通过落实整改措施的,采取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制备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职业危害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液氨制冷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