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107号
关于印发《杨林镇养殖污水直排整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杨林镇养殖污水直排整改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7年7月21日印发
杨林镇养殖污水直排整改实施方案
为防止生猪养殖造成环境污染,促进生猪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绿色生态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化县生猪养殖专项整治方案及开化县剿灭三类水工作要求,制定杨林镇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一、基本情况
杨林镇大部分村庄已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但还有部分自然村未实施,还有养殖污水直排情况存在,并且户数较多,根据7月份初各村排摸发现共有265户养殖污水直排(杨林村61户、云山桥村57户、川南新村3户、平川村31户、号岭村18户、新源村84户、蕉荷村5户、下庄村6户)。
二、整改时间及工作措施
(一)工作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8日—2017年7月17日),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养殖户养殖污水治理设施进行调查摸底。
2、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20日),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养殖污水直排进行沉淀池整改,村级上报验收材料,零星未整治完毕的8月20日前必须完成上报验收材料。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31日),杨林镇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委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制定长效督查机制,每月督查结果列入年终村级考核。
(二)工作措施要求
存栏1-2头(不含母猪)的生猪散养户。可采用截污纳管、储液池收集还田,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确保对周边环境无污染。
1.截污纳管。遵守“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原则,经沉淀后能接入污水设施的要将养殖污水管道就近接入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集中处理。
2.建治污设施。在遵守“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原则的前提下,未做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根据养殖数量,建三格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为不小于0.6立方米),不能接入污水设施的做到将粪便污水及时还田,不得溢出造成污染。
3、资金补助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2017年9月1日起未整治及未完成整治验收的不予任何补助。
三、资金补助
根据五水共治整治要求全面消除养殖污水直排,对养殖污水直排户进行沉淀池整改。目前原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等,做沉淀池需一定费用,杨林镇将以以奖代补方式补助500元/个。
四、验收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