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苏庄镇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开化县苏庄镇委员会
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苏庄镇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国、省、市、县消防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高发势头,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控优先”的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社会联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不发生有社会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延长至12月底。
三、重点任务
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老旧小区、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民宿(农家乐)等7类场所为重点,排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控室值班制度、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等方面情况。同时针对单位(场所)的不同特点,突出检查以下内容:
(一)高层建筑。由镇规划建设办提供高层建筑花名册,并牵头负责按照国务院有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重点,排查整治物业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外墙保温材料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保护层未覆盖到位,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常闭状态,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情况。
(二)人员密集场所
1.公共娱乐场所:村文化礼堂、祠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2.宾馆(责任单位:苏庄镇派出所)。
3.饭店、美容美发店、商场、超市、市场等商贸服务场所(责任单位:镇市监办、食安办)。
4.客运车站(责任单位:苏庄镇交通警务室)。
5.旅游场所(责任单位:镇文旅办)。
6.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卫生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7.敬老院(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10.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民宗>)。
在检查常规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电源;
(2)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
(3)场所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营业期间是否进行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防火门是否敞开、上锁或破损;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6)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三)易燃易爆场所。镇安监站负责做好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车辆运输为重点对象的排查整治工作。在检查常规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2.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3.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消防安全标识;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危险区域的机动车排气管是否装配阻火熄火设施;
4.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检测;
5.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四)老旧小区。由镇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村两委干部,负责以老旧住宅区为重点对象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检查常规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住宅改造内容;
2.是否落实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3.楼梯、走道内是否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4.是否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
5.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工业企业。镇安监站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等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检查常规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2.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
3.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是否存在违章动火现象;
5.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每名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懂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
(六)居住出租房。各片区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负责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等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检查常规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是否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楼梯是否独立设置;
3.内部隔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4.外窗是否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能否从内部易于开启;
5.除厨房外,是否使用明火;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窗。
6.是否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设施。
(七)民宿(农家乐)。镇农办、文旅办负责民宿(农家乐)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检查常规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经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治安部门特种行业许可;
2.是否每层配备2具3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公共部位。
3.楼梯间、疏散走道是否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客房是否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3层及3层以上楼层是否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
4.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其他部位是否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通风窗;
5.除棋牌室、茶座外,建筑内是否设置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底数。本次行动通过属地排查和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切实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每个单位(场所)、每栋建筑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帐,随查随录、及时更新、在排查过程中,向单位(场所)发放《消防安全职责告知书》,由单位(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8月1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其中高层建筑排查延续至8月底。
(二)限期整治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镇属各单位要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实行逐级层报制度,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层层落实整改责任。要制发整改通知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场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对已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高层建筑整改延续至12月20日。
(三)分类实施约谈。排查完成后,镇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每家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分类、分级进行约谈,重点约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主要内容。
(四)严格铁腕执法。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切实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组织联合执法,用好用足各类执法手段。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的单位(场所),要严格依法处罚,对处罚后仍然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关停。对组织存在火灾隐患单位“回头看”,确保执法程序执行到位,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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