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考核对象
各村书记、主任
二、考核目标
根据要求,完成“三改一拆”拆违任务、分类处置、“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等工作任务,确保村头镇成功创建“无违建”乡镇。
三、考核内容
1、拆违任务及拆后利用(25分)
(1)、拆违任务(15分):年度拆违工作任务完成的得满分,完成拆违工作任务90%-99%的得13分,80%-89%的得11分,70-79%得9分,60-69%的得8分,完成拆违工作任务60%(不含60%)以下的不得分。
(2)、拆后利用(10分):拆后利用达到90%得满分,80%以上得9分,70%以上得8分,60%以上得7分,50%以上得5分,40%以上得4分,40%以下不得分。
2、分类处置(5分)
存量违法建设得到依法、有效、公开处置,分类处置工作全面完成并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分类处置完成80%以上的,未完成1宗扣1分;分类处置完成80%以下的,未完成1宗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
3、新增违法建设的处置(25分)
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2017年1月1日后产生的违法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没有新增违法建设的得满分;发生一宗新增违法建设,并未处置到位的扣5分,并对主职干部进行约谈;全年累计发生新增违法建设2宗的,并未处置到位该项不得分;累计3宗的,要实行倒扣分(总分扣10分)。
4、“一户多宅”专项整治(15分)
按照省政府和县政府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要求。没有新增“一户多宅”、存量“一户多宅”依法清理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存量“一户多宅”未处置1宗扣2分,扣完为止;新增一宗“一户多宅”该项不得分。
5、农村居民建房管理(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