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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重大林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
开植防指〔2017〕5号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林场,县生态资源保护中心:
为全面掌握全县重大林业植物疫情发生、发展态势,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发展情况,现就今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工作是防治松材线虫病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村级专职护林员作用,健全乡、村两级疫情监管体系,按每个乡镇至少1名测报员、每个村至少1名情报员的要求,落实疫情监测和枯死树监管队伍,落实疫情监管措施。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古田山、钱江源、杨林镇),要务必把任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防止疫情普查工作走过场。普查期间,县林业局将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疫情档案建立情况等进行抽查。
二、规范操作,逐级把关
普查工作的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标准(GB/T23478-2009)和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林造发〔2010〕35号)精神执行。要加强对交通要道两旁、通讯与电力线路两翼及其设施周围、在建工程附近、风景区、城镇周边等人为活动频繁区域松林的调查,重点加强对上年秋季有枯死松树分布的山林地块以及与发生区毗邻松林小班的跟踪监测。发现枯死松树后,要查明枯死原因,建立调查档案,实行跟踪监测。凡发现松材线虫病新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三、建立档案,及时报告
各乡镇政府、芹阳办事处要组织乡镇林业站、行政村等,按照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联系报告制度,层层建立负责人联系制度。对发现一次性死亡松树10株以上或全年累计发现死亡松树30株以上不上报不除治的村,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进行调查、虚报、漏报、不报的乡镇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瞒报、谎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危险性疫情而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