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战略决策部署,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努力做到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需求、促进消费,进一步提升我县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1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衢州”行动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7〕44 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放心消费在开化”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全面建成放心舒心消费标杆县,消费对开化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
(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县。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0家,基本覆盖全县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及经营服务性企业。
(二)商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明显提升。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量每年保持在80批次以上,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消费纠纷即时响应快速处理机制基本形成。构建起诉求通道便捷、经营者主动和解、部门衔接联动、多方力量参与的高效化解格局,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消费者调查满意率逐年提高。
(四)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系统性、行业性、新类型消费侵权现象实现有效治理和规范,应对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消费事件能力不断提升,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防控到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
围绕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大力引导全县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民宿、农产品基地等消费环节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其中,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建设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放心景区建设由县文旅委牵头,放心民宿建设由县农办牵头,放心农产品基地建设由县农业局牵头。力争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示范型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农产品基地200家。
(二)开展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商品质量维权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聚焦数码电子、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母婴用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针对性地开展流通领域抽查检验,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查处质量不合格行为。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大数据运用,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不断提高商品市场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实施国务院《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构建具有开化特色的消费品标准体系。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和管理素质。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积极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行动,力争至少1家企业列入省级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科技局)
3.餐饮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0%。实施“阳光厨房”提质扩面工程,到“十三五”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8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的晋位升级,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专项规范行动。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预付式消费、老年保健品消费、汽车售后维修、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消费、教育培训、网络购物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消费调查、公开点评、行政约谈、执法查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举措逐步破解行业陋习,切实推动问题多发行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促进放心消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银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