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工业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17〕28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生态工业成长型企业(以下简称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成长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申报开化县生态工业成长型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县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新建工业企业、通过县外融资进行资产兼并重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及其他具有培育潜力的高成长型企业,且符合我县生态工业发展方向,新三板企业可优先列入;
(二)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和创新手段;企业的产业发展有可持续性,生产经营稳健,治理结构合理,财务健全;有明晰的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
(三)除新建工业企业和兼并重组企业外,原有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5%(含)以上,且近三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不少于80万元;
(四)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严重欠薪、偷税漏税及重大违法事件,并在前三年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中都没有列入C类(不包括新建工业企业和兼并重组企业)。
二、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开化县生态工业成长型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