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毛坦村党总支,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站所: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开化县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开化县苏庄镇委员会
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基层网格管理,进一步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各类隐患发现于萌芽、化解于网格、根除于基层,根据《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网格长(村社区主职干部)、专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驻村社区干部)、四个平台派驻干部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 网格长对本辖区网格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专职网格员对本网格的巡查走访、信息采集、信息上报工作负主要责任;
网格指导员、平台派驻干部对所在网格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负指导、监管责任;
第四条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 谁负责”相结合 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责职明晰、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捆绑办法。
第二章 问责方式
第五条 组织方式:
(一)约谈;
(二)通报批评;
(三)待岗培训;
(四)诫勉谈话;
(五)解聘;
(六)列入不宜担任下届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
以上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其中第5款仅适用于专职网格员;第6款仅适用于村(社区)主职干部。
第六条 经济方式:
(一)专职网格员按照《关于建立全科网格“一长三员”绩效考评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二)网格指导员、平台派驻干部以不低于年度考核奖30%和网格长以不低于年度绩效报酬30%列入网格化工作考核,管理多个网格的按各个网格平均分计算。
第七条 违反党政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章 问责情形及实施
第八条 专职网格员问责。
(一)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予以约谈;连续两个月或一年三次7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70分以下或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当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报道,经查属实的。
2、对辖区内重大信息没有及时掌握、上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违反《全科网格“一长三员”工作职责》,经查属实的;
4、发生平安扣分事项,且负有责任的;
5、其他应当被解聘情形的。
(三)组织方式。根据专职网格员问责情节轻重,约谈由网格长、乡镇(办事处)综治办实施;待岗培训、通报批评由乡镇(办事处)综治办实施。
(四)经济方式。按照《关于建立全科网格“一长三员”绩效考评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网格长问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问责:
1、未保证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在网格工作的,或长期外出一年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网格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年度综合考核认定为不称职;
2.对专职网格员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处置或不支持专职网格员工作的,对网格内信息缺乏敏感性造成后果的;
3.对村(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的非访、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信息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凡是决策不当或事件处理不当,引发规模性聚集上访的,或因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涉稳问题及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案(事)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