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扎实做好我县2018年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工作,确保我县安全度汛,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城市排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函城字[2018]305号)和市安监站《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建筑工地防汛排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我县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总体安全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建筑工程防汛减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建设厅、市住建局的决策部署,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完善建筑工程防汛责任体系,落实防汛制度,消除防汛隐患,提高应急抢险保障能力。重点加强临山、涉河建筑工程的防汛工作,避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防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及时召开防汛动员会,认真制定防汛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在施工现场至少组织一次以安全防汛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建筑工程安全度汛宣传材料。并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及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提高抢险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全面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汛期安全及防塌方防山体滑坡检查,对临山、涉河工程及临时设施、基坑、大型起重设备、模板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工地安全度汛。
一是处于基坑施工阶段工程项目(特别是紧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要建立深基坑防汛排涝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所有基础施工、沟槽施工要将防坍塌、防雨水倒灌作为防汛重点,要加强对项目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和巡查,如果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遭到暴雨冲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二是要做好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的检查,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禁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
三是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变(配)电室的防雨措施,在恶劣暴雨条件下,应严格控制用电并确保用电安全。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