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卫生计生局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45号)的总体安排,结合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推动卫生计生工作更加透明高效。?xml:namespace>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科)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科室(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局公卫科)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切入点,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多层级办理的“一件事情”清单、指南,全面梳理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科)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年度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责任科室:局财务科)
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局财务科)
推进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科室:局医政科、办公室)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进一步完善公布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基本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零上门”,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科)
构建完善部门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科)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科)
三、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部门网站建设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强化责任管理,不断提高部门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部门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等功能。严格部门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全面推进以“健康开化”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充分发挥本部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日常办理工作,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提高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二)配合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积极履对试点领域的行业务指导责任,在为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的同时,加强统筹,在试点领域形成一套公开标准规范。(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是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牵头科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办公室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各配合科室(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局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科室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