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有关交办单,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重点检查2019年春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
二、检查时间
检查从7月15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9月1日前,各学校完成自查自纠;9月上旬,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组织重点检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整改。
三、检查重点
(一)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资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资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等在内的各项教育惠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该项内容为检查的重中之重;
(二)中小学教辅教材的征订和管理情况;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学校直接或变相组织的培训获得入学便利)乱收费的;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四)未达到“四独立”标准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不符合民办学校认定标准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经清理整顿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学校标准高收费的行为;
(五)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向择校生收取学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