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砂石矿山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砂石矿山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砂石矿山资源管理,全力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砂石矿山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企业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全县砂石矿山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建筑市场砂石矿山资源供应平稳有序。
二、工作目标
依法拆除擅自开办的制砂场,规范提升现有12家机制砂场,合理布设成品砂石经营场点;进一步规范全县持证矿山的开采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砂石等矿产资源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到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实现砂石矿山领域“合法、规范、有序、安全”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30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对辖区内成品砂石经营场点、擅自开办的制砂场、持证矿山、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开办时间、用地情况、环保设施、经营注册等情况。
(二)整治整改阶段(2019年5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1、依法清理擅自开办的制砂场。根据排查情况,相关乡镇、办事处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制定依法清理工作预案,组建工作组实施清理,切断电源、拆离机器设备,恢复土地原状。
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局、有关乡镇(芹阳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供电公司。
2、规范提升12家机制砂场。按照“项目核准、用地合法、环评审批、建设规范”的要求,对全县范围2014年专项整治行动中保留的12家机制砂场实行分类整治,不符合规划的实施关停搬迁;符合规划但不规范的实行原地整改提升,达不到要求的要实施关停。搬迁类制砂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场址土地原状。
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局、有关乡镇(芹阳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原地整改类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提升,搬迁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原场址土地复垦。
3、合理布设成品砂石经营场点。有关乡镇(芹阳办事处)按照全县成品砂石布局规划,结合各自辖区砂石市场需求,合理布设成品砂石经营场点。明确以乡镇、办事处为主体,立足用地合法为根本,兼顾“四边三化”要求,落实场地、办理用地及相关许可审批、择优选择经营户限期经营,并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确保长效。同时,属地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引导,动员违规经营场点自行限期退出并恢复土地原状,对逾期未退出的,组建工作组依法清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芹阳办事处)。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4、从严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行为。县水利局要严格把关河道疏浚项目审批,加强疏浚工程和在建河道工程的作业监管,涉及砂石资源外运需要的,应提前函告县资源规划局组织砂石资源出让,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县资源规划局强化日常巡查,依法查处盗采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砂石资源的行为。各乡镇(芹阳办事处)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水利局、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公安局。
完成时限:长期。
5、开展矿山领域分类整治。按照排查结果,一是对违法越界开采、无完整审批手续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二是涉嫌违法采矿,没收违法所得,视情节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废弃矿山一律不准恢复生产,按照“治理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严格管控。
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8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