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1月17日以来,我省温州、舟山、台州、杭州陆续发现6例武汉来浙并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目前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已实行医学观察,患者实验室检验结果正在按规定复核中。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存在病例输入的风险。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联防联控职责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强化单位责任,做好无缝衔接,落实联防联控。
1.县委办(督考):负责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通报督查及整改情况。对疫情防控不力、防控主体责任未落实单位进行点名通报。
2.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离等防控建议;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提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品种目录和数量。
3.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要正面宣传疫情防控措施,协调好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发布,负责做好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并对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及时进行干预。
4.县经信局: 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物资储备清单,负责组织相关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储备;负责做好对参加外经贸活动期间人员的宣传、登记、医学观察工作,防止疫情在对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5.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疫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武汉就学返乡学生统计,并协助做好相关人员随访;开学后做好晨检、消毒,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重点人员信息的排摸追踪;密切注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7.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实际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所需资金。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安装体温测量仪器并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加强病例排查;优先安排、调度、放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情况特别紧急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9.县文广旅体局: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做好往返武汉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旅游团队中发生传播扩散;动态收集反馈12月底以来往返武汉旅游人员的信息;劝导各旅行社近期尽力避免组织“衢州-武汉”之间的旅游活动;负责督促经营性娱乐场所及网吧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体育场馆的卫生防疫工作、宣传有关卫生防病知识,保证场所空气流通,防止疫情在公共场所传播扩散或在各类体育比赛、大型体育活动中发生和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