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城乡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吸取福建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和宁波“3·13”塔吊倒塌事故教训,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切实推动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7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开安委〔2020〕2号)和全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20天的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围绕“提本质、遏较大、减总量、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化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着力解决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二、行动时间
2020年3月27日—4月15日。
三、行动方式
采取集中突击攻坚的方式,坚持线上全面排查和服务督导相结合,用20天实现对在建工程、城镇危旧房、城镇燃气、高层建筑消防、地下管道(桥梁)等市政领域实施重点监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安全。
四、行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本次攻坚行动结合区域性、行业性和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抓好前期省市县安委会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落实的基础上,着力开展攻坚行动。
1、各成员单位及各单位要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领导小组,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汛期安全生产,制定安全防控预案,加强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隐患整治工作。
2、建管处(安监站):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制订监管措施,排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深基坑、施工用电、边坡等重点环节,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隐患整治工作,协调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强化疫情防控,重点加强对纳入施工许可范围二次装修项目(特别是钢结构建筑)的安全管控。
3、公用办: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水务公司加强净水厂水质检测和供水管网的检修,及时处理水管爆管等突发事件,重点突出燃气企业经营、配送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燃气企业日常检查,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无证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