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开化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经局党委研究,现将《“物业管理我来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物业管理我来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物业管理企业21家,从业人员581人,物业管理小区40个,管理房屋面积约248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加强开化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推进我县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物业管理我来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企业综合服务水平不高。由于我县物业行业起步较晚,安保、维修、保洁等方面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物业费收费标准偏低,且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造成物业企业不能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例如小区卫生保洁和停车管理不到位、公共部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引发小区业主的不满。
(二)物业小区规划滞后,车辆管理难。现在小区私家车保有量的激增与停车位有限的矛盾已经越来越表面化,小区停车位停车配建标准低,没有从发展的角度充分规划停车位,小区停车设施配置不足、布局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小区供求不平衡;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的缺失和小区业主各种不规范停车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而物业企业对乱停车只能尽劝导义务,业主却不予配合,小区陷入车辆“管理难”的局面。
(三)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主要表现在:一是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二是工程遗留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理由。三是业主没有树立有偿服务的价值观造成缴费意识薄弱。
(四)物业维修资金收缴标准偏低。目前我县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收缴标准仍是2003年制定的《开化县城区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20元/平方米,随着物价的上涨,特别是电梯、消防设施、二次供水设备等维修更新费用数额增大。以目前的收缴标准要负担40—70年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及养护,资金缺口较大,物业维修资金收缴标准亟需调整。
二、整治重点
明确物业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利益冲突、矛盾集中、历史遗留等问题上,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根据我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一)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纠纷协调小组,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进纠纷协调属地化。
(二)完善各项物业管理细则,严格执行物业企业管理制度,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
(三)加强物业企业培训,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推进管理手段智慧化。
(四)建立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推进信用评定联动化。
三、实施措施
(一)协调推进小区调解组织及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落实纠纷调解属地化。
1.协同社区成立以所属小区为单位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指导所属社区、物业和业委会成立一支及时高效的纠纷调解队伍,负责协调本小区的矛盾纠纷。组织党员定向帮扶,发挥党建在物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至小区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2.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协同推进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建议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并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导的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二)完善各项物业管理细则,严格执行物业企业管理制度,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
1.根据衢州市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完善《开化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化县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会同县物价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开化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