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开化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消防法》第四条相关等规定,为坚决遏制竹木制品(含红木家具,下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竹木制品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担当,进一步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各乡镇、芹阳办、工业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竹木制品行业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委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职责,依据《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规定》(开政办发﹝2019﹞47号)、《关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方面主要职责规定》(开政办发﹝2017﹞18号)及各部门“三定方案”等规定,县经信部门负责红木家具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内的竹木制品工业企业安全监管,县林业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外的各类竹木制品行业企业(包括农村竹木制品加工点)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县消防救援机构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根据《消防法》第四条及中央编办发﹝2019﹞231号文件规定,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部门联动,狠抓竹木制品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相关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防范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