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人民政府: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印发2019年开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开政办发〔2019〕77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服务水平,为我县高质量建设“三区三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厅和市局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要求,我局先后制定了《开化县教育服务领域“十个一”改革工作方案》《开化县教育公共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全局上下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9年开发完善了校园“一卡通”平台,实现向学生家长提供上学放学视频信息、图书借阅、食堂用餐及请销假等智能化服务,建立班级、年级、校级家校互动平台,实现对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兴趣爱好、运动量、饮食营养结构、课外阅读量与结构等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同步推进了入学报名“一网通”、教育缴费“一键办”、资助办理“一端口”、转休复学“一张表”、家校互动“一平台”、加分确认“一证通”、考试服务“一站式”、毕业证明“一库办”、办学审批“一件事”,达到了入学报名更有序、学籍业务更简便、教育缴费更快捷、学后托管更省心、教育资助更精准、考试服务更完善、评职评优更公平、办学环境更优化、教育资源更均衡的效果。
(二)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切实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组织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四个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有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规章制度一律取消。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我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2019年,教育局按照新修订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对我县民办学校同规则同待遇,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环境。一方面积极促进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另一方面,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确保民办学校平等使用公共资源。通过营造教育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的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全力缩小城乡差距,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基础设施上,坚持教育优先、统筹兼顾、超前谋划,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和建设,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省民生实事项目,实现18对23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实现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全覆盖,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互助帮扶“5+”模式(硬件+软件、线上+线下、教学+教研、校内+校外、共性+个性),充分运用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以及名师网络课堂等形式,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夯实农村基础教育本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审议前事先审核,对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以及文字技术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100%覆盖。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政办发〔2019〕6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无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存量政策措施,无被相关部门查处的行政垄断案件。
(二)加大清理工作力度。教育局按照“分级清理”和“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本单位起草或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予以研究,并按继续有效、废止、失效或者拟修改分类填报《开化县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组织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做好与机构改革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19年县教育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二)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实现风险评估100%覆盖。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循民主决策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后再作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2019年邀请第三中介机构对城南小学选址事项进行了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实施《开化县教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浙江援桥律师事务所李刚任我局法律顾问,履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洽谈、咨询论证,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提出改进局机关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2019年,局法律顾问对我局下属学校文件审查、合同管理工作、信访件办理等事项开展了12次相关法律服务。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及时进行信息录入登记和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登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教育局认真学习并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7号),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力图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教育治理,推进我县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