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农办:
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开政办发〔2016〕58号《关于开展扶贫对象核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镇政府对各村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进行再核查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对象名单上报,并做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调查涉及全镇35个行政村,按照“调出一批、补进一批、分析一批”的工作要求,各村经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上报新的低收入农户名单,镇政府成立调查小组,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了入户调查,调出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共462户839人,补入农户共118户、295人,最终拟定全镇低收入农户224户481人。
二、主要致贫原因分析
(一)因病致贫。贫困户中有长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致使劳动能力丧失,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农户债台高筑,甚至重新返贫。经调查,224户低收入农户中因病致贫的共有105户,占46.88%。
(二)因残致贫。这类农户中有大部分残疾程度尚未达到一、二级重度残疾标准,不能享受国家对重残人士的生活补助,但因身体残疾依然对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造成家庭收入来源较少,经济收入较低的现象。甚至于一部分残疾农户无法为家庭带来收入,反而增大家庭支出,导致家庭长期陷入贫困之中,难以脱贫。经调查,因残贫的共有51户,占22.77%
(三)缺劳力致贫。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而村内留守空巢老人的基本养老方式就是土地养老、社会保障养老,有的老人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养老问题令人堪忧。由于务工子女收入低,又要供养学生,不仅敬奉父母的生活费很少,而且很少回家探望,致使留守老人经济能力非常微弱。经调查,因缺劳力致贫的共有39户,占17.41%。
三、长效帮扶、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