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强化各项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平安开化”建设,确保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安全,顺利实现平安建设“夺金鼎”及新一轮创建目标,促进林山乡社会稳定有序。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核方式
乡里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对社会稳定工作进行督查考评,日常考评由乡综治办负责。
考评实行百分倒扣制,即满分100分。
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每分30元。
三、考核内容
考评细则主要包括社会平稳与日常工作两方面。
村名 | (一)重要节点维稳安保及社会平稳 | (二)日常工作开展 | |||||
重点人员稳控 | 安全 生产 | 零报告制度 | 信息资料报送 | 矛盾排查化解 | 其它 | ||
(60分) | (8分) | (8分) | (6分) | (6分) | (6分) | (6分) |
(一)重要节点维稳安保及社会平稳工作
未发生本村人员出县以外非法上访、集体访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事项的不扣分;本村人员失控并被上级登记的,每人次扣5分,人员失控后消极处置的加倍扣分;发生一票否决事项(以县对乡考评结果为依据)不得分。
(二)日常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