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开监管办〔2017〕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标费用发放的指导意见
县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评标费用的发放,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法规[2014]64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标费用发放的指导意见》(衢监管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标费用的发放
评标费用由评审费、补贴费两部分组成。
1、评审费发放标准
评标时间3小时以内,项目评审内容涉及量化计分的,评审费按300元/人次标准计发;其他项目按200元/人次标准计发。
评标时间超过3小时按每人每小时增加50元标准发放(评标时间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的不予计算)。评标时间从评标通知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起算,到提交评标报告结束。
2、补贴费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