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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杨林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杨林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7年2月25日印发
杨林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于天台“2·5”事故批示精神、《浙江省安委会关于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和《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安委〔2017〕1号)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影响事故发生,确保杨林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县镇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将检查督导贯穿于排查整治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排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机械、纺织服装、燃气、食品加工、医院、商场超市、水利等行业领域和液氨冷库、老旧房屋、网吧、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县镇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尤其是落实省县镇领导有关天台“2?5”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和《浙江省安委会关于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情况;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一)镇派出所与镇消防工作站负责牵头组织小旅馆、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镇安监站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如:加油站、特种设备等)、烟花爆竹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三)下庄交警中队与镇道路交通管理站负责牵头公路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
(四)镇规划站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液化气经营点、阵雨范围内老旧房屋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五)镇国土所负责牵头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点的隐患排查治理。
(六)镇民政所负责牵头社会福利机构(如:敬老院)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七)镇畜牧站和农机站负责牵头养殖业和农机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八)镇水利站负责牵头水库、水电站及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