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确保中村乡集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2015]86号)、《开化县集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开政办发[2016]109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请各村遵照实施。
附件:1、中村乡集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巡查工作制度;
2、中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村规民约
开化县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村乡集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巡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设施维护实行分级管理,抓好维护制度的建立,严格执行设施的维护规程,要具体组织设施维护工作。要做到每个设施有人管,时时处处有人抓,形成一个从上而下的设施管理网。乡镇各村运维管理负责人如下:
工作小组组长:徐 浩 工作小组副组长:陆剑工作小组联络员:徐政 西畈村负责人:傅志明
茅岗村负责人:傅见全 树范村负责人:钟树土
张村村负责人:程丽州 新门村负责人:洪斗明
曹门村负责人:叶振民 中村村负责人:方晓庭
坑口村负责人:余土坤 光明村负责人:吴苏军
乡政府投诉电话:0570-6201100 联系人:倪陈霞
第二条:抓好村级设施运维人员培训,邀请省环科院相关人员来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广泛开展“操检结合”,能做到基本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村庄管网巡逻,巡逻工作由各村负责人负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