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本局各科、室、审计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开化县审计局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审计局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开化县审计局机关效能建设规定
第一条 为改进审计局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执行力建设,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开化县2009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开化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差错(失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属各科室、审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建立开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促进发展。
第四条 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思想与制度建设、廉洁勤政与创建文明机关、监督检查与奖励惩诫相结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依法办事、公正廉洁。
第五条 机关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建立各项制度,并不断充实完善。
第六条 实行出勤考勤制度 。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自觉、如实地签到;办公室专人负责考勤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须提前请假,提交书面假条,经审批后休假,事后要销假。确因特殊情况,须补写假条。
第七条 实行首问责任制度。服务对象来电话、来访、办事时,询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只要服务对象询问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事项,都要有问必答。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能办的事要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要主动帮助联系经办人或帮助引路、指路;首问责任人要做到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
第八条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要按照办理的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造成不良后果者,由承办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