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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化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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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开化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开化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


开化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和《衢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衢市教基〔2020〕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开化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民同招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招生(学区划分见附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开化县天地外国语学校和开化县崇化中学(初中部)面向全县招生。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衢州市华茂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部安排一定的招生计划面向我县招生。市外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在我县招生。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前出生)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生源类别分为三类:学区房户生、统筹生、政策保障生。

学区内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的为“学区房户生”,不完全一致的为“统筹生”。

统筹生分为以下几类:

A类统筹生: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范围内(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但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B类统筹生:非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2018年2月1日后取得房产证的,小学需近6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初中需近3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政策性拆迁户可按原房产报名。

C类统筹生:非学区内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没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但实际租住在学区范围内一年以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主要有两类:

①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外户籍还需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务工一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2019年5月开始没有间断)。县外户籍还需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政策保障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县人才、营商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保障的对象。为保护办学积极性、稳定师资,保障办学质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优先招收举办者子女和本校教职工子女(聘期为五年以上教师和无固定期限职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生计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制定,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县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核定核准实施,具体招生计划见学校招生公告。经市教育局与县教育局统筹协调核定,衢州市华茂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部2020年在我县招生28人。

(三)招生报名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及时通过网络平台、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及其他形式主动公开。5月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6月组织招生报名,7月完成录取。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均采用网上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流程均在“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衢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后,进入“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并确定报名就读学校或区域。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兼报。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补报公办学校就读意愿。报名就读公办学校的学区房户生按学区填报就读学校,统筹生中的A、B类统筹生可按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填报就读意愿学校,C类统筹生报名就读公办学校的填报就读意愿区域。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报名时请准备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不同类别的生源还需准备个性材料,如:县外户籍人员的浙江省居住证、经商人员的营业执照、租房证明(含租住详细地址及房东电话)、务工合同(含务工单位公章、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等。

政策保障生提供由相关部门(如:统战部、经济技术协作中心、人才办、台办、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等)确认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政策保障生报名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户籍所在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权利按照相应的录取规则参与公办民办学校录取;若错过报名时间,则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信息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漏报、错报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家长或监护人,并及时予以纠正,县教育局进行复核。审核结束后,根据报名入学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房产证、监护人营业执照、监护人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分类排序(A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入学儿童少年学区内户籍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B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学区内房产证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C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营业执照办理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两项积分不累加),按生源类别通过“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分批次公布审核结果并公示,审核不合格的通知家长。

(五)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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