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0年开化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开化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开化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围绕助力省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县府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单位)
(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各级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营商办、县司法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级有关单位)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县营商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其他县级各有关单位)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探索通过“浙里办”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县大数据中心,其他县级各有关单位)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2020年9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扎实完成任务,积极挖掘亮点,努力打造各领域“开化样板”。(责任单位:县府办,其他县级各有关单位)
(六)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社区(部分行政村)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单位应当及时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县府办,其他县级各有关单位)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单位)
(二)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涉及疫情和企业帮扶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