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监督,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对学校(单位)实施经费轮审制度的通知》(开教发〔2012〕108 号)文件要求,决定2020年继续对部分学校(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开化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标
通过重点对学校财经制度和纪律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执行、资助经费管理、食堂经费使用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揭示和分析各类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着力审计整改,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秩序,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教育。
二、审计调查对象及范围
(一)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调查学校为开化县第三初级中学、开化县培智学校、开化县实验幼儿园、长虹乡中心学校、苏庄镇中心学校、中村乡中心学校、大溪边乡中心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等 8所学校(单位)。审计调查工作从9月1日开始,10月15日前完成审计。
(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三)审计调查范围。主要对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被审计调查学校的行政账、食堂账、工会账的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学校校长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或有关单位。
三、审计调查内容与重点
(一)学校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通过查阅学校班子会议记录、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主要对学校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上级下拨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学校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合法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和评价。
(二)中小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学费管理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严格按规定落实免除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借读费等政策,民办学校是否按照规定扣减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数额的费用。有无借“捐赠”等名义违规收取与择校有关的费用。公办普通高中是否仍存在违规招收择校生的情况,有无以借读费、自费生等名义招生情况。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情况。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有无收取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是否免费为学生首次办理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有无利用双休日、假期等非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在校进行违规补课收费。有无认真贯彻落实教辅材料“一教一辅” 和自愿购买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有无举办或以提供场地等形式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兴趣班、俱乐部等,强制组织学生参加的情况。
3.其他收入核算情况。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实地考察校园及校园周边,查看大型器材设施使用台账等方式。审计调查学校是否存在出租校舍、运动场地、器材设施等收入未纳入学校账套核算的情况。
(三)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幼儿园资助资金管理情况。受助人数的申报是否准确,有无做到应助尽助,有无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助经费的行为。
2.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情况。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国家奖学金是否按标准足额拨付;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学生资助信息申报与审核情况。受助人数的申报是否准确,是否根据学生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有无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助经费的行为。
(3)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国家助学金是否通过资助卡发放,是否按要求免费为学生办卡;经费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按标准向资助对象足额发放,发放是否及时,结余资金是否按要求处理,有无存在挪用现象。
3.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困难生生活补助实施情况。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形式、就餐方式、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各方面的管理是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