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住建〔2020〕4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县,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对象须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的相关规定,在任期内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评审。有关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其中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 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对象要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2020年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要求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累计不少于180学时证明(2020年继续教育需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12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共不少于36学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职称提供2020年不少于90学时证明。
2020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近4年(2016-2019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其他要求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2号)文件执行。
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继续教育学时以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jxjy.rsj.qz.gov.cn)以及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在线教育及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quzhou.zhujianpeixun.com/)登记的学时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时为准)。
(四)其他条件。2019年未通过评审且2020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今年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初(中)评委审核推荐以及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初评委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初评委(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和往年一贯做法,经当地初评委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逐级审核、确认、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初评委账号由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4。
四、相关政策
(一)外语、计算机和论文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人员申报职称。
申报工程师评审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的,需上传《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4)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或本科以下学历的,需上传《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3)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自评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三)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有在外省交纳社保经历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