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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规范和促进“地摊经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规范化做好地摊经济引导和管理工作,加快释放我县地摊经济巨大潜能,实现稳就业保民生,聚人气促消费的目标,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度放开占道经营范围
(一)规范开业、店庆、促销等占道行为
允许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占用城市人行道放置花篮、气拱门、促销商品增加商业氛围。适度延长开业、店庆活动时间,建议由原来的半天延长到2天。
经营者提前一天向县住建局提出活动申请,经住建局审批后按要求摆放。经营者应该做到服从执法人员管理,不占用盲道、非机动车道,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噪声扰民,活动结束时恢复道路原状。
(二)开放餐饮店夜宵占道经营
晚上19:30后允许餐饮店在保证卫生和通行的前提下经县住建局审批后占用人行道经营,经营者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经营者应该做到服从执法人员管理,不占用盲道、非机动车道,不影响行人通行,约束食客不噪声扰民,夜间经营结束时应清洗占用的人行道,恢复道路原状。
2.经营者应该保持道路整洁,餐厨垃圾做到分类定点投放。
3.经营者应该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配备公筷公勺。
4.经营者应该遵守相关环保规定,严禁厨房生活污水排入雨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