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我县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暑期校园管控工作。全县各校(单位)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全县各校(单位)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在岗值班,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根据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项目建设等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暑期在校工作人数。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暑期无校内工程项目或其他工作任务的学校,可实行封闭式管理。
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对因学生毕业清空的教室和宿舍,在新一届学生入学前要进行全面消杀。秋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工作。
二、加强师生防疫安全指导。全县各校(单位)要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师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师生在校内外做好自我防护。
妥善做好期末工作。全县各校(单位)要以疫情防控为前提,科学安排期末考试、学生毕业和就业招聘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慎终如始。全县各校(单位)在安排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时,也要同步考虑疫情防控要求。
有序安排学生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