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党委、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
为深化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加快集聚海内外英才,着力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推动开化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就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集聚领军型人才
1.实施“衢时代双领”计划。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衢领办合办高科技企业,实施高科技创新项目,经评审认定为A、B、C三类并落户开化的,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项目启动资助,两年内产业化效益显著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经评定,B、C两类可升一档资助;5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可适当延长)按其地方综合贡献最高再给予400万元奖励。
2.完善顶尖人才奖励配套支持。对引进全球顶尖人才或入选“鲲鹏行动”计划的人才,资助方式和标准实行“一事一议”。对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和国家、省“万人计划”人才,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首个资助期内,按照省级财政投入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引进海外人才并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3.支持引进“高精尖”人才。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分别给予:(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等最高300万元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100万元,每年发放50万元人才津贴;(2)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最高200万元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60万元,每年发放20万元人才津贴;(3)省级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45万元,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4)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名(中)医等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30万元,每年发放8万元人才津贴;以上人才津贴标准可享受5年。对引进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校长名院长,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特别高端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4.激励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和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新团队,分别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其中对第一完成单位全额奖励、第二完成单位减半奖励。对获得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同层次其他奖项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我县申报入选省级、市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分别给予省、市奖励资助标准1:1的配套奖励。
5.鼓励高端智力“柔性引进”。鼓励企业聘请“周末工程师”“客座专家”,对引进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且当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国内外高层次专家,每年给予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0%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20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0万元),单个专家资助期限最长3年。企业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国外智力项目的,分别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10万元、6万元、3万元资助。
6.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企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立并授牌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资助,每招收1名博士后,两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的生活补助。对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院士工作站,给予1:1配套补助;对新建成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三年内给予100万元资助,每增引1名院士再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入选市级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的,三年内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的经费资助。对被评定为县级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的,三年内分别给予15万元、9万元、6万元的经费补助。
二、引进培养重点行业紧缺人才
7.大力引培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对符合我县人才政策的高层次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在享受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参照人才政策资助部分的20%,追加给予数字经济人才(团队)特别资助。对带有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或项目落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奖励,同一单位当年最高补助30万元。
8.支持引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最高55万元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10万元,经考核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紧缺急需企业高级技师,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5万元,经考核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人才津贴;紧缺急需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紧缺急需企业技师,给予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经考核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人才津贴,以上人才津贴标准可享受5年。
9.支持引育文化创意人才。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创建“万人计划”产业园,鼓励国家级、省级文化创意人才及团队在开化设立创作基地或工作室,对其开展活动提供经费资助,给予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及团队当年最高30万元的补助,省级文化创意人才及团队当年最高15万元的补助,补助可享受5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类权威奖项以及进入中国文联常设奖展的,最高奖励10万元。对获得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和青年英才以及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技能奖项的,给予1:1配套奖励。对落户开化的直播运营主体,每培养一名社会知名度高、产业带动性强、营销业绩突出的“星级”主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按地方综合贡献给予知名主播最高100%的奖励,经认定还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政策。
10.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对自主申报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等相同档次国家人才培养工程的,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相同档次国家重要人才奖项的,每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2)获得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重要人才奖项的,每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5万元人才津贴;(3)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每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5万元人才津贴;(4)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的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8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入选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5万元、2.5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5)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考核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6)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考核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人才津贴;(7)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2000元的奖励。
11.大力选拔培养名师名医。对自主申报入选的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和省名(中)医、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在一线岗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对自主申报入选的市名校长、名师和市名医、名中医、专家,三年届期内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每三年评选一次县级名校长名师、名院长名(中)医,每次评选各不超过20名,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设立县级学科竞赛基金30万元,专项用于对学科竞赛辅导教师的奖励。
三、加强本土特色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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