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化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及衢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二、总体考虑
1.坚持标准引领。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在省、市业务指导部门和标准化专家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全面细致梳理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得、用得上。
3.坚持依法依规。依法依规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守法。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梳理编制、发布实施,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制度。2021年底前,探索制定我县政务公开通用标准,工作范围向村(社区)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高效,平台渠道更加丰富多元。2022年底前,建成覆盖县级部门、乡镇并延伸至村(社区)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9月底前,26领域责任单位要对照全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http://www.zj.gov.cn/col/col1228921605/index.html),结合本单位“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细化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2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探索制定。
事项梳理方面,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方面,要确保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方式等要素齐全;日常管理方面,要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和统计功能;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准。
(三)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打造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协同发力的多渠道全媒体政务公开平台体系。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检索功能,提升公众查询体验。借助县融媒体中心,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长效发挥好全县各政务公开查阅点作用,落实“五个一”标准,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持续发挥好乡镇政务公开栏作用,权威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政府重大事项告知等重要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