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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 旅游厕所建设 补助 办法 (试行)
开文广旅体〔2020〕34 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会议的工作部署,
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全面提升我县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水平,
特制定如下补助办法。
一、奖励范围
我县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
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街区和省级及以上文旅
部门主导评审各类基地等旅游活动场所主要为旅游者服务的
公共厕所,且列入县文广旅体局年度旅游厕所建设计划的,
均纳入补助范围。
二、 补助 标准
(一)新建旅游厕所:按照 1A 级标准(单个建筑面积在
25 平方及以上)建设的旅游厕所每座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
按照 2A 级标准(单个建筑面积在 50 平方及以上)建设的旅
游厕所每座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按照 3A 级标准(单个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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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在 80 平方及以上)建设的旅游厕所每座补助不超过 30
万元。
(二)改扩建旅游厕所:按照 1A、2A 级标准的旅游厕所
每座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按照 3A 级标准的旅游厕所每座
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三)在国家 A 级景区、省 A 级景区村、城镇街道等新、
改扩建的旅游厕所,通过国家 3A 级标准认定的,补助厕所运
维和管理费最高不超过 3 万元,分 3 年兑现;政府行政部门
所属的旅游厕所不在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