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浙农科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化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和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年行动部署,切实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坚持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开化发展的最大动力,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耕地资源利用更加生态高效、农产品供给更加绿色安全,为高质量打造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夯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严格耕地管控与粮食增产保供相协调。既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确保严管类耕地“应划尽划、应调尽调”,又要充分考虑粮食增产保供的重大任务和实际需要,不搞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稳妥把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力度和节奏。
(二)坚持产业绿色发展与维护农户权益相统筹。在推进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既要压实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农业绿色发展的主体责任,禁止种植不符合要求的粮食作物,也要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农户主动调整种植作物类型,切实保障农户的合法益。
(三)坚持统筹推进与突出分类施策相结合。既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全局一盘棋,加强整体谋划、统一部署和集中推进,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的强大合力,又要综合考虑各地土壤质量、水土资源、气候环境等具体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现耕地高效、有序、安全利用。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以及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完成种植结构调整。
四、重点任务
(一)依法划定调整区域。各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初步划定结果为基础,结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的地图影像、耕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及土地确权等资料,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摸底调查,认真填报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区域明细表,确保辖区内所有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划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按照先补后调原则进行调整,补入面积不少于调出面积,质量应达到粮食生产功能区认定标准,划定实施区域后,各乡镇按规定方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明确实施责任主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土地使用权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规定,确定种植结构调整的实施责任主体为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对于未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地块,由承包户承担;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并在有效期内的,由土地经营权人承担。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告知其有关事项后与其签订承诺书,乡镇、村委会建立常态化巡查和主体信息动态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