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
《开化县东城脱贫小区(三期)住房安置办法》已经县异地搬迁与退宅还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异地搬迁与退宅还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异地搬迁与退宅还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0日印发
开化县东城脱贫小区(三期)住房安置办法
为做好东城脱贫小区(三期)住房安置工作,根据《开化县异地搬迁与退宅还耕实施办法(试行)》(县委办〔2012〕71号)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置对象的确定
经县异地搬迁领导小组审定,取得异地搬迁安置资格的农户。如本次房源满足安置对象需求,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对象则直接确定为安置户。如房源不足,按照“重点工程征迁安置→地质灾害隐患区避让搬迁安置→整村搬迁安置→无房户安置→零星搬迁安置→并房户”安置的先后秩序,分批次确定拟安置户。同等条件农户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安置户。
二、安置方式
本小区均采用公寓房方式安置。安置对象家庭中,属本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集体土地建房资格的人口必须在2人及2人以上(离异单身可分户建房的人员除外)。属本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集体土地建房资格的人口为1人且未满60周岁的农户,在整村搬迁范围内有住房并愿意限期拆除,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统一进行退宅还耕的,可以申请购置小户型安置房。
三、安置房的房源及户型
东城脱贫小区安置房三期共有房源154套,分三种户型,小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36套,中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80套,大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116平方米)38套。每套房源配备车库(层高2.2米以上,独立产权证,每间27.91平方米-63.69平方米)或储藏室(层高2.2米以上,独立产权证,每间12.65平方米-27.09平方米)。
四、安置房核定基准价购房面积及价格
(一)安置房核定基准价购房建筑面积。每户异地搬迁农户限购一套安置房,人均享受基准价购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1人户可享受基准价购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对独生子女户和结婚未生育户可按增加1人的标准计算家庭人数,家庭成员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的,不计算家庭人数。
(二)安置房房价。安置房以建筑面积计价,购房建筑面积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基准面积房价按建设成本价,基准价为3054元∕平方米,其中安置房人均享受2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购房基准价;购房面积超家庭核定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优惠价8481元/平方米(市场评估价的70%)结算;购房面积超家庭核定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12116元/平方米结算。低于核定面积部分按购房基准价的30%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不得超过20000元(无房户与并房户不享受奖励)。
(三)楼层差价。二楼、五楼按基准价;三楼、四楼按基准价增加1%;顶楼按基准价减2%。
(四)附属房房价。储藏室价格为1985元∕平方米;车库门在室内的车库价格为3054元∕平方米,车库门在室外的车库(54号楼)价格为3665元/平方米。附属房面积不计入基准面积。
五、安置房的交接程序
(一)交纳购房保证金。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交纳购房保证金,每套购房保证金为6万元(不计息);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购房保证金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抽签选房。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抽签选房,抽签办法另行制定。储藏室和车库在抽签选房前,事先按与住房就近原则搭配。原则上小户型房源仅安置1-2人户,中户型房源仅安置3人户,大户型房源仅安置4人户。只能抽签选择一次。
(三)处置原住房。安置对象必须自抽签选房之日起3个月内无条件全部拆除原住房或合法合规处置原住房。否则,取消安置资格,抽中的安置房无条件退回,重新用于异地搬迁安置。
(四)签订购房合同。安置户拆除原住房或合法合规处置原住房后,凭购房确认书、购房保证金发票、原住房拆除(处置)验收单与开化县芹阳资产经营总公司签订异地搬迁安置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