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
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切实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未落实教学大纲和学时造假为整治重点,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坚决查处学时造假等各类违法行为,解决当前驾驶员培训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驾培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核查驾培机构资质。对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对辖区内所有驾培机构培训资质进行复核,重点核查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总面积与车辆数匹配、培训车型种类与培训能力匹配、实际教学教练员与系统上报教练员一致性等问题,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驾培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强化驾培机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查处驾培机构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篡改教练员、学员基本信息,篡改学时记录;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不在核定教练场地和未按指定路线进行培训;未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里程推送或审核数据等。
(三)强化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重点查处使用照片、小视频等进行签到签退;一人签到签退多人轮流培训;私拆车载计时培训终端设备或外接其它设备;机动车驾驶培训计时终端计时教练员、学员与实际教练员、学员不符;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为非受聘机构招收的学员提供培训;私自收取培训费用;教练员吃拿卡要,在教学期间离岗,私自调整、移动、遮挡摄像头;教学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等。
(四)完善教练员管理制度。督促驾培机构完善教练员管理制度,每季度公布教练员服务质量排行,以制度抓好教练员队伍管理。引导驾培机构聘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聘用及退出制度。
(五)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督促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合同,严禁代签合同现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落实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督促驾培机构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六)健全日常监管机制。要确保培训数据实时上传、异常数据及时审核处理、工单处置常态化,切实抓好培训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前)。召开全县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具体布置专项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