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政办发〔2017〕95号)的要求,县政府对2017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若干意见》(开政〔2001〕4号)等2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开化县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政〔2000〕24号)等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
(三)《关于印发<开化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政发〔2005〕17号)等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失效;
(四)《关于印发<开化县城市园林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令1号)等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
二、乡镇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关于印发〈开化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开安监管〔2016〕20号)等30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开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开财发〔2005〕1号)等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