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已经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
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72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安排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6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7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758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0.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41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2.1%。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115.0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5.03万元。
2016年,全县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做好“生财、聚财、理财、用财”四篇文章,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盘活存量资金,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要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整合归并、减少财政专项资金的力度。从2016年起,逐步取消或减少由本级财力安排的部门专项资金。各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要在7月底前安排落实好具体项目,确保项目在年度内执行完成,逾期未安排的部门专项资金收回县财政另行安排支出。逐步建立预算支出责任制,建立部门存量资金与预算挂钩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加强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的督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2016年,先行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款专用,对相关支出进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