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丽政办发〔2014〕16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战略,推动实施名企、名品、名家“三名”工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浙江制造”品牌是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质量效益提升和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制造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加快培育具有景宁特色的“浙江制造”品牌产品,对我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目标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要求,全面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培育一些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浙江制造”品牌。力争到2020年,有2家以上企业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在“浙江制造”品牌带动下,涌现品质优良、管理成熟、美誉度高、竞争力强的品牌,以品牌经济促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推进机制。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
(二)加快“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创建。以我县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已获浙江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梯次选择确定制造业企业为培育对象,建立“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库,实施“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工程,促进企业加大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打造国际国内先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