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牛羊屠宰管理,结合我县牛羊屠宰经营现状,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城区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城区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牛羊屠宰经营行为,加强牛羊屠宰监督和管理,保证牛羊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推进全县文明县城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牛羊屠宰经营现状,现就加强县城中心城区建成区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的总要求,本着以人为本、标本兼治、质量安全、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全面加强县城中心城区建成区牛羊屠宰和上市肉品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为促进文明县城创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按照县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由县畜禽屠宰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管理责任,县农业局具体负责牛羊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各成员单位协助做好牛羊定点屠宰各环节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和财力保障,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1日—9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组织牛羊贩运户、肉品经营户及屠宰企业进行调研座谈,部署落实前期各项工作,落实相关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阶段(2017年9月26日—10月31日) 。
1.由前期确定的浙江景宁宏盛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完成牛羊定点屠宰设施设备改造和调试工作,正式启动牛羊定点屠宰。
2.由县畜禽屠宰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牵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取缔城区私屠点,规范和净化牛羊产品市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私宰肉上市销售及无证流动经营行为,做到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经营的牛羊肉品必须经定点屠宰检疫合格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