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KJND00—2021—0002
为加强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域环境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噪声和空气污染,提升文明县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部分县域范围内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县经济开发区民族创业园等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和镇建成区、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连片村庄建成区内:
(一)县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城南社区、百岁社区、城西社区、仙童社区、红星社区、金仙寺社区、团结社区、外舍社区、城北行政村、双坑小区、碧水山居小区、凤栖云境小区、鹤溪行政村、张村行政村、敕木山村周湖自然村、三枝树村三枝树自然村、东弄行政村、浮丘行政村、包凤行政村、王金垟行政村、岗石村犁头岗自然村、和兴村油田自然村;
(二)大均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大均村大均自然村、泉坑村水碓洋小区、泉坑村水碓洋自然村、泉坑村埠头自然村、伏叶村伏坑自然村、伏叶村半山自然村;
(三)澄照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三石村三石自然村、三石村叶源自然村、金坵村四格自然村、经济开发区民族创业园;
(四)梅岐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梅岐村梅岐自然村、东文楼村东文楼自然村、东文楼村畲客寮自然村;
(五)东坑镇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坑行政村、心田村马坑自然村、竹埠小区;
(六)大漈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大漈行政村、茶林行政村、潘宅行政村、彭岑村彭村自然村、彭岑村洋头自然村;
(七)景南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忠溪村忠溪自然村、忠溪村上店自然村、忠溪村王处自然村、忠溪村坑底自然村;
(八)雁溪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雁溪村雁溪自然村;
(九)渤海镇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渤海村梅坑自然村;
(十)郑坑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郑坑村桃山自然村、郑坑村塘丘自然村、郑坑村村底自然村、郑坑村马湾自然村、郑坑村马露山自然村、郑坑村胡车自然村;
(十一)九龙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王湾村王湾自然村、王湾村高演自然村、龙湾居委、后斜口大搬快聚安置点;
(十二)沙湾镇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沙湾村沙湾自然村、沙湾村七里汇自然村、沙湾村洪畈自然村、七里村七里自然村、仙姑村仙姑自然村、仙姑村隔溪自然村、仙姑村水碓垟自然村;
(十三)梧桐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梧桐村梧桐自然村、梧桐村隔溪自然村、梧桐村下渡自然村、同兴村梧桐坑自然村;
(十四)标溪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标章村标溪自然村;
(十五)家地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家地村家地自然村;
(十六)大地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大地村大地自然村;
(十七)毛垟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毛垟村毛垟自然村、江滨小区、沙垟村底垟自然村、平安小区、新建垟小区;
(十八)秋炉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秋炉村秋炉自然村;
(十九)英川镇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英川村英川自然村、三川村王宅自然村、三川村耀垟自然村;
(二十)鸬鹚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鸬鹚村鸬鹚自然村;
二、县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一)县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东至半垟村乌铁岩山脚,南至三枝树村电站,西至城西新村,北至游艇俱乐部;
(二)大均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东至伏坑村上村头山脚,南至青景庆公路,西至泉坑蓝莓基地,北至河岸线及村落山脚;
(三)澄照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东至景文高速,南至农民创业园水厂进厂公路路口,西至农民创业园污水处理厂,北至景泰公路马岭头隧道三石隧洞口;
(四)梅岐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东至栋头村尾末栋房往下游100米;南至梅岐村至岳崇村公路;西至三梅公路沿线最边沿房屋往外100米;北至梅岐村畲客寮自然村;
(五)东坑镇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东至景泰公路,南至马坑村驮坪自然村,西至东坑村至罗山段景泰老公路沿线最边沿房屋往外100米,北至洋桥头;
(六)大漈乡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东至茶林村茶园学田洋山脚,南至大漈村西岸底雪花漈山脚,西至潘宅村十八折雷桶岙,北至彭岑村彭村三丘山脚;
小佐自然村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东至栗树弯,南至下村田,西至杨尾炎,北至上光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