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KJND01—2020—001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我县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增产保供,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争先创优”行动部署安排和全省二季度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和《浙江省农业专班关于印发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班发〔2020〕1号)、《丽水市农业专班关于印发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农专班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遵循“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的方针,坚定走规模化科学种植的新路,持续深化粮食和油料产业转型升级,构建起“丽水山耕”+“景宁600”绿色安全、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业新格局,促进我县粮食和油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全县年度完成粮食播种面积9.6万亩(其中单季晚稻播种面积5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万吨左右,确保县域内常住人口口粮自给。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良田耕地管理。管护好全县17.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4.8万亩高标准农田,守住耕地红线,制止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非农化;管护好全县3.0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一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禁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粮食功能区年度提标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种植产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二)抓好主导品种推广。根据我县生产实际,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系列、嘉丰优2号、华浙优1号、甬优1540、甬优15、泰两优1332等优质高产杂交组合(品种);油菜重点推广浙油51、高油605;旱粮作物重点推广:浙鲜12、浙农6号、衢鲜1号、六月半(大豆),白花大粒、、慈溪大白蚕(蚕豆),浙甜11、浙甜2088、金玉甜2号、浙糯玉10号(玉米)和兴佳2号、中薯3号(马铃薯)等粮食和油料作物新品种。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品种,要求水稻主导品种覆盖85%以上。各乡镇(街道)要继续扩大超级稻和优质鲜食旱粮品种的种植,切实抓好新品种的引进和展示示范工作。挖掘本地传统老品种,引进水稻优良品种,兼顾适销高效的旱粮品种,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提升粮食品质,满足对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广粮油生产主推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单季晚稻“五改”技术、水稻“两壮两高”栽培技术,进一步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种养综合集成技术、旱粮高产高效综合技术、稳粮增效生产技术。狠抓“三园”套种和小杂粮生产发展。加强地力培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主要病虫生态控制和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加强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推广粮油全程机械化栽培技术,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培训推广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技术推广计划的完成,提高技术到位率和普及率,提高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政策支持
(一)强农惠农粮油种植政策。认真落实已有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3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120元,县财政统筹资金补助80元)。
对一季旱粮种植、“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3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