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九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建和谐社区、繁荣社区文化、激发社会活力、深化居民自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江干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江民发〔2017〕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的力度,强化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公益创投管理
九堡街道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向辖区单位、注册社会组织、备案社会组织发布公益创投项目,鼓励辖区社会组织承接公益创投项目,同时提倡市民、企业直接资助公益项目。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地为九堡街道。每个申报机构在每期创投中最多可参评两个项目,每个创投项目给予1-5万元创投资金。
(一)项目内容
1.社区治理类(A)。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和解决,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
2.社区融合类(B)。社区邻里互助、扶幼帮困、文体娱乐、家庭教育,以及新市民、国际居民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
3.专业服务类(C)。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和社工素质提升,提供心理咨询、矛盾调处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其他专业性服务项目。
4.社区公益类(D)。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推动“三社联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5.能力提升类(E)。培育辖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以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能力提升为目标,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的孵化培育、教育培训、咨询评价、专业指导等服务项目,积极打造全区品牌社会组织及品牌服务项目。
6.福利慈善类(F)。即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开展的居家、户外、康复等服务项目。
7.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及心理辅导项目(G)。针对社区青少年开展的让青少年走出房间、暂离电子产品的户外活动项目,以及其他有针对性开展的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及心理辅导项目。
8.为民办实事项目(H)。列入区、街道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社区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