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及市、区安委办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平安江干”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和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
1、人员密集的大型宗教场所,主要是基督教崇一堂、杭州清真寺。
2、设施相对老旧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过渡安置中的基督教堂、基督教聚会点,部分佛教寺庙。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宗教活动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用火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敷设凌乱、穿管保护不到位、施工改造及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屡禁不止。电器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线路易发生故障,电气火灾危险性大。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