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江北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朗读
辖区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全面深化文明旅游活动,推进第五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2015年宁波市文明旅游活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等总体要求,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全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意见》和中央、省、市文明旅游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国家旅游局提出旅游业发展“515战略”,坚持“政府引领、企业参与、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突出法治建设、教育培训、国家周边、基层基础、重点区域,通过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培养市民文明旅游素养,坚决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实现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从业人员服务更加优良,全市旅游大环境和旅游形象更加优美。
二、活动主题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总结推广诚信旅游先进经验,建立旅行社、宾馆饭店不诚信经营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并把记录纳入全市征集系统,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档案,在游客中开展“珍爱信誉、文明旅游”活动,在旅游企业中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推动旅游者文明出游,旅游企业诚实守信,从业人员服务至诚,提升全市旅游软环境。
(二)加强导游、领队专项培训。加强组织开展出境游导游、领队全员培训,进一步细化培训方案,充实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导游、领队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旅游意识和能力素质。强化出境组团旅行社行前教育责任,较大规模的旅行社要建立固定的行前教育场所。落实领队、导游业务工作和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切实把好文明旅游“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做到出境旅游管理“三到位”:即审核培训责任到位,行前说明提示到位,领队履行职责到位。建立行程记录、行程结束总结报告制度,确保游客到哪里、文明出游的教育就跟到哪里。
(三)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在旅游咨询中心、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及主要交通窗口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牌(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放置文明旅游小册子,或张贴《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宣传海报,在旅游触摸屏首页上刊播文明旅游提示内容;通过张贴文明旅游宣传海报,印发文明旅游宣传折页、小册子普及文明旅游基础知识。导游带团和景区讲解词要包含文明旅游的提示内容。全区旅游行业要积极参加文明旅游知识竞赛,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和A级景区游客中心要建立固定的文明旅游宣传点,共同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
(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行动。按照国家、省、市旅游局部署,全面开展江北区依法治理规范旅游市场2015年度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秩序”、“治黑”、“清网”、“督查”、“规范”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如“黑导游”、“野导游”等严重影响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旅行社管理与服务规范》达标创建,通过对旅行社的品质等级达标创建、制度建设、服务规范、诚信引导等系列规范行动,做到专项治理与规范引导相结合、打击惩治与教育整改相结合,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与监督的长效机制,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A级景区(点)文明旅游工作,进一步完善A级景区基础公共设施。
(五)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我区A级景区(点)要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台),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完善管理,并在显著位置标示景区(点)志愿服务的联系方式,为游客提供问询等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志愿服务总队的作用,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在景区出入口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清理环境卫生,劝导游客爱护自然、遵守公共秩序、体现公民良好素质。
(六)开展旅游行业文明创评活动。加强对赴港澳台、东南亚和日韩等周边国家和地区旅游人员的教育管理,制定相应教育引导措施,参加“最美游客”、“最美导游”等评选活动,积极组织辖区旅游企业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以“诚信、整洁、节俭、周到”为重点,深入推进星级饭店和农家乐文明餐桌行动。加大对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保持文明旅游媒体宣传常态化。
(七)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活动。在相关媒体和旅游网站上建立不文明旅游行为和旅游企业曝光台,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 活动,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剖析,并及时跟进处罚措施和处理结果的报道,形成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根据相关人事变动,调整全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 宇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吴易凝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
竺志军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
陈荣其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副调研员
赵正权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 员:朱薛成、徐志华、王忠良、傅航、骆辰君、陈慧荣。
吴易凝兼任全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进度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制定相应活动方案,通过“垃圾不落实地,文明旅游从我做起”宣传、发布文明旅游倡议书等形式,掀起文明旅游热潮,形成活动声势。
2.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9月下旬)。在全行业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开展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导游大赛,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文明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广文明餐桌行动和文明景区创建活动。
3.督促检查阶段(10月上旬-11月中旬)。组织开展辖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督促检查,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11月中旬-12月下旬)。对文明旅游年度工作全面总结,参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工作先进个人”,巩固文明旅游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为契机,引导全区旅游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提高旅游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文明形象。
(二)加强宣传,突出重点。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旅游,营造良好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推动全区旅游文明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以抓好重大节日文明旅游、旅游征信系统建设、国家周边和地区旅游等为主要任务,严把“组团、落地、行程”关,突出行前教育和导游、领队培训,强化管理、强化规范。
(三)完善机制,加强自查。各旅游企业要对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进行自查,各自加强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建立和实施文明旅游目标考核机制,完善长效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健全旅游投诉机制,畅通投诉热线,坚决消除各类损害游客利益的不文明行为。
(四)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文明旅游活动方案,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发挥好窗口行业文明示范作用,确保各项活动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宁波市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wenguangxinwenchubanju/20181011/5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