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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朗读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领导,区局研究,决定成立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任剑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黄爱萍(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 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夏 敏(办公室主任)
      王 瑾(法规科科长)
      王 维(稽查大队大队长)
      干郭晶(行政审批科科长)
      张雪均(企业监管科科长)
      叶文伟(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
      卢雅娟(商标广告科科长)
      沈 虹(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毛湧良(餐饮服务监管科长)
      周添一(举报中心主任)
      马军国(信息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监管科(网络市场监管科),叶文伟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辖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
  (二)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和新问题;
  (三)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形成监管合力;
  (四)支持和扶持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网络经济的提升发展;
  (五)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网上网下职能对等、业务归口统一管理原则,区市场监管局各职能科室履行对口业务工作管理职能,形成网上网下一致,各司其责、协同监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场合同科(网监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牵头与区级相关部门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网络市场发展政策,指导网络市场发展;牵头研究拟定网络市场监管的业务规范、具体措施;指导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组织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牵头与网络交易平台的联络与协调工作,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指导开展网络经济主体的建档、标识、监测,负责从网络交易平台收集网络违法案件线索、全区统一的网络监管平台和网络搜索、网络取证等相关技术装备建设;指导网络交易合同调解工作;联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宣传、推广网络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在网上的拍卖行为;组织系统网络市场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建设工作;承担网络交易和监管数据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网络市场监管重大事件的协调及信息报送工作。
  (三)法规科:承担区局制定的涉及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网络有关案件核审、听证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本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稽查大队: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网络违法行为,指导本系统网络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网络违法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派、反馈汇总等;督促指导重大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做好网络案件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查处网络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及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上级局等交办的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五)行政审批科:拟定网络经营者登记注册的措施、办法;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登记管理,开展新登记网络经营者的红盾标识办理;指导本系统对网络经营者的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六)企业监管科:组织、指导企业(个体户、农专社,下同)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网信息;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组织开展网络经营者信用监管工作;参与拟定网络市场监管的措施、办法。
  (七)商标广告科:拟订网络领域商标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网络交易的商标监管,指导协调在网络领域的商标保护工作;加强对网络领域商标品牌培育、认定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网络广告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网络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广告活动,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
  (八)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网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拟订网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指导监督管理网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承担网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九)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网络订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基层所开展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订餐的线上监测和线下抽查,核实相关证照、资料的真实性;开展网络订餐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意见;承担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十)投诉举报中心:拟订网络消费维权的措施、办法;根据市局委托,实施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督管理;受理各种渠道的消费者涉网投诉举报;指导本系统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网络消费维权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一)信息办:承担网络监管平台的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指导、协调系统网络监管平台的技术联通、信息共享和应用支撑。负责将网络经营者失信惩戒信息通过江北区企业信用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合业务科室制订网络经营信用建设措施及评估办法。
  (十二)区消保委秘书处:受理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消费咨询、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开展网络交易领域的消费指导工作;对本系统涉及网络交易领域受理投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做好网络消费维权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食品生产科、药械科等按照国家、省有关食品流通、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涉及网络流通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并实施网上网下一体化监管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
  四、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
  (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领导小组会议的活动安排要紧紧围绕全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
  (四)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发各成员单位;
  (五)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成员单位按要求予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并汇总完成情况。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网监工作;
  (二)掌握网络监管工作动态,反馈相应情况;
  (三)召集研究重大事件、紧急突发事件;
  (四)向领导小组提交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
  (五)牵头与网络交易平台的联络、协调与对接。各科室需要对平台进行专项检查、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调研等,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络对接等服务性工作,并参与相关工作;
  (六)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新闻和信息的统一发布。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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