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度春秋季学校开学及“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2017年元旦春节,下同)等重要节假日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精简文件、整合报送材料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重要节假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学校是特殊的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各基层所、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重要节假日和学校春秋季开学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针对辖区实际,周密制定全年度工作方案,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重要节假日及学校开学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强化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所、各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基层所、各部门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相关内容,结合辖区实际,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组织开展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行业“潜规则”,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要加大对旅游景点、农家乐、民宿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同时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在校师生的餐饮安全。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规定,防止滥用、误用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基层所、各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重要节假日期间,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按照区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基层所、各部门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学校开学期间,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和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消费者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注意收集整理辖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台帐(照片及典型单位的经验做法),总结餐饮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水平,并按照附件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
联系人:娄厉竹,电话:87652629,662045
附件:1.2016年度重要节假日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表
2.重要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3.2016年春秋季学生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附件1-3_9897(点击下载)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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