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镇、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发科、局、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服务能力,规范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行管理,根据《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管理办法》(修订)(北区政发〔2018〕9号)、《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行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17〕31号)和《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办法》(北区科技〔2017〕50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全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及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及扶持资金申报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区级及区级以上经认定或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2018年度新建成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可不参与评价。
本次扶持资金申报的对象为区级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参与绩效评价的各孵化器(众创空间)须填写《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
(二)参与扶持资金申报的各孵化器(众创空间)须填写《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
(三)绩效评价及扶持资金申报数据均采用2018年度数据。
三、申报流程
(一)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通知要求,将绩效评价/扶持资金申报材料装订后一式三份提交至各街道、镇、园区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其中绩效评价材料和科技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社会民生事务72号窗口 (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文创类等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委宣传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受理。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联系人:王旭东 联系电话:89185520
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 栋 联系电话:89184550
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人:杨苗苗 联系电话:87661400
附件1、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自评表.docx
附件2、江北区区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doc
附件3、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标准.docx
附件4、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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