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区(高新区)经发部、慈城镇经发局:
为突出培育重点,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我区“小巨人”企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北区“小巨人”企业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经信〔2018〕13号)文件要求,每年评选一批“小巨人”企业。现就组织推荐2018年度江北区“小巨人”企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条件
(一)行业范围:符合市级“3511”产业、八大细分行业和区级六大产业,兼顾其他产业中有潜在引领方向、模式新颖、成长快速的企业。
(二)成长性:企业在培育期间有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经营管理团队能力强;企业财务状况及银行信用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培育期间工业销售收入和实缴税金有一定幅度增长。
(三)技术创新:企业重视技术研发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支撑保障可靠;主导产品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培育期间有较大投资项目实施。
(四)社会责任:企业应为在江北辖区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重大的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五)入围“小巨人”企业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行业“小巨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在全国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并且近5年内主持起草1项或参与起草3项以上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2、人才“小巨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入选国家级、省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以及宁波市“3315计划”“泛3315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办的企业;入选“江北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办的企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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