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面安全文明素质,根据国家、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动员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一线、贴近生产生活、贴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护航G20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安委办负责全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协调工作。区级层面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的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做好活动考评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与各街道(镇)和工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属地”)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本级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的各项活动。
五、重点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专题评论、微型党课、宣讲团、线上论坛等活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两高安全生产刑案司法解释、典型事故案例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区安委会将组织安全生产讲师团,深入各属地和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属地)
(二)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安委办统一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属地也要组织发企业、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网络评论员以及安全生产行风监督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互动体验、“双微”(微博、微信)互动等多种手段,开展广场、村(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积极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白沙街道)
(三)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掀起“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学法用法高潮,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工业区管委会)
(四)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活动。组织开展江北区安全生产“20佳”(10佳安管员、10佳班组长)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发和凝聚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正能量。(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属地)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属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组织观看《筑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警示教育片《伤逝(第二季)》、《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二)》、《痛•思——典型事故案例解析(2016版)》等警示宣传片;开展事故警示现场会;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各属地)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道路危运车辆侧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属地、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演练,广泛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住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交警江北大队、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协会、庄桥街道)
(七)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企业安全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区总工会、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选活动,优秀“金点子”推荐参加省、市第五届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安监局)
(八)开展市区两级联动监察执法活动。通过市区两级联动,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抓创新、补短板、强队伍、提效能,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监察责任,规范执法行为,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采用媒体曝光,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九)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共相守”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学校为平台,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电梯安全课,观看一部电梯安全动漫视频,举办一次电梯安全知识展览,组织一次电梯安全征文,参与一次电梯隐患随手拍活动,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融合,旨在向中小学生宣传电梯安全基本常识,提升学生的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而全面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开展“最美古镇、安全同行”活动。结合慈城古镇安全工作重点,以开展古镇特色的消防应急演练为主要活动,普及群众消防知识,提升古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江北消防大队、慈城镇)
(十一)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视频。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公益视频宣传要求,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通过贴近生产生活的方式,提高民众珍爱生命与自我保护意识。公益宣传视频将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面。(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广局)、区安监局)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五个一’活动”、“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和以交通、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责任单位:公安江北分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
(十三)组织参加上级安委办及各有关部门安排的“安全最美”摄影比赛和微视频征集活动、“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微电影众筹、“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其他活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属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打造精品项目,营造活动氛围,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强化宣传。要积极发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办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形成合力,组织好各项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尤其是新媒体短平快的宣传优势,传播安全理念和常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公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要积极发挥作用,配合“安全生产月”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主动组织社会公众前往基地观摩、体验,接受事故警示教育。
(三)创新内容,力求实效。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在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全省和全市性活动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切实有效地开展具有我区特色、行业特点的活动,并把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办出效果,真正做到“以日促月”、“以月促年”。
(四)加强沟通,认真总结。各属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安委办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采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信息、相关动态,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信息、开展后有总结。区安委办将继续对各属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各属地、各部门请于5月30日、6月3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与工作总结以区政府OA邮箱报送至区安委办,联系人:丁微微(区安监局),联系电话:87668219,传真:87668414。
附件: 1.江北区2016“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表
2.江北区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数据统计表
3.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附件1-3(点击下载)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安委会
2016年5月23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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